各学院:
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帮助学生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根据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“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”试点测评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决定开展2024秋季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评对象:我校全体在籍学生
二、测评时间:2024年10月8日-10月20日
三、测评系统: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
四、测评流程:具体见“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”使用流程,此流程另发。
五、测评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测评工作,认真安排部署,做好前期的准备和组织工作,事先熟悉普测流程,保障测评工作统一、有序完成。
(二)认真组织。心理测评是一项严肃科学的工作,原则上要求统一组织,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集中施测,确保学生在安静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答题,并在测评前对学生进行测评指导,引导学生放下负担,如实作答。(指导语见附件)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若学生信息收集时提供的手机号码与学生当前使用的手机号码不符,则会出现登陆失败问题。
(二)对于测试结果要保密。
(三)学院管理员账号专人负责,不得借由他人使用,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。
七、材料报送
共报送六个材料,所有表格均见附件,具体名称如下:
(一)《2024年ⅩⅩ学院ⅩⅩⅩ个体咨询档案》(电子稿)
(二)《2024年××学院学生心理干部登记表》(电子稿)
(三)《2024年ⅩⅩ学院ⅩⅩⅩ心理晤谈表》(扫描件电子稿)
(四)《2024年ⅩⅩ学院ⅩⅩⅩ服用精神类药物登记表》(电子稿、纸质稿)
(五)《2024年ⅩⅩ学院ⅩⅩⅩ自杀行为情况登记表》(电子稿、纸质稿)
(六)《2024年ⅩⅩ学院秋心理健康测评情况表》(电子稿、纸质稿)
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
2024年10月8日